校內各單位及相關個人:
根據鄂教外辦函【2022】4號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青年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將繼續組織申報高校青年教師項目,選派教師出國研修?,F將2023年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選派計劃
(一)留學人員在外研修期限一般為6個月,經學校同意,留學期限最長可為12個月。
(二)圍繞“雙一流”建設需要,選派重點學科、品牌專業、重點實驗室、協同創新中心、工程中心、教學示范中心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、國別和區域研究中心骨干教師出國研修。
(三)選派經費上由學校和省教育廳根據資金管理政策共同資助。
二、申請條件
(一)熱愛社會主義祖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,身心健康且無違法犯罪違紀記錄。
(二)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,在教學、科研和工作中表現突出,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
(三)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(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,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。對博士畢業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。
(四)外語水平應達到岀國研修項目外語條件(附件1)。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標者,錄取后須參加湖北省高校師資培訓中心外語培訓或考試,獲得相關培訓結業證書或考試成績合格后方可派出。
(五)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:
1.擬申報2022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留學地方合作項目的人員。
2.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,且留學資格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。
3.曾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留學資格,未經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,或經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(因疫情原因申請放棄留學資格或資格有效期內未能派出人員除外)。
4.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,回國后工作尚不滿2年的人員。
5.正在境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員。
三、選拔辦法
(一)申請人按照《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材料》(附件2)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。各學院要認真做好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、材料審核等工作,保證推薦人選的綜合素質、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均符合選派要求,并為被推薦人填寫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。
(二)申請人于2022年5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提交至國際合作與交流處(教6樓504室)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將予以退回。
(三)省廳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并確定錄取名單。錄取結果將于2022年6月底前公布。
四、派出管理
(一)被錄取人員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,凡未按期派出者,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。
(二)留學人員須與學校簽訂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》。在國外期間,應遵守公派留學相關規定及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》有關約定,遵守留學所在國法律和留學單位的規定,自覺接受我駐外使(領)館的管理,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。
(三)各學校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要做好“平安留學”相關工作,對留學人員進行行前教育,對其在教學、科研、知識產權保護和國際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務要求,加強政治思想、心理健康、道德誠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。
(四)學校負責對留學人員實施目標和過程管理。妥善調整被錄取人員的工作,指導協助其辦理派出手續,保證按期派出;安排專人與在外留學人員保持聯系,指導和檢查其工作情況;留學人員回國后,要進行總結評估和建檔立卡,合理安排工作,充分發揮作用。
聯系人:刁嵐 張浩
聯系電話:0712-2345659
電子信箱:70868271@qq.com
附件:
1. 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師出國研修項目外語合格條件.docx
2. 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申報材料.docx
國際合作與交流處
2022年4月25日